释义 |
结婚后买的房子一般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如果婚后买房子写一个人名字的,以下情况不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父母全部出资购房;二、父母支付首付或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然后婚后这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 法律分析 结婚后购买的房屋,如果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则通常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除非双方有特别的约定,否则通常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特别约定,则根据约定确定该房屋的归属。当然,在以下特殊情况下,购买房屋只写一个人名字的房屋将不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房屋的购买完全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二、婚后一方的父母支付了首付款,或者一方用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然后婚后该方用个人财产还清了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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