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怎么处罚 |
释义 | 犯了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一、滥用职权罪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滥用职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故意不履行职责或者违法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从而构成犯罪的行为。 滥用职权罪的构成要件为: (一)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 (四)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公证员可以作为渎职罪的主体吗 公证员可以作为渎职罪的主体。公证员是国家专业职务的一部分,其工作性质涉及行使国家有关权利,可以作为渎职罪的主体。渎职罪的主体以职责论定义。无论是否属于正式编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只要行使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即代表国家行使职权,就应该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范围,即渎职罪的主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是: 1、侵犯职权罪的对象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滥用职权,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损失; 3、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犯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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