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为3年,但超过20年则法院不予保护,特殊情况可申请延长。离婚财产分割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然而,如果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已超过二十年,则人民法院不予保护,除非有特殊情况,此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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