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需处理哪些手续 |
释义 | 法律分析: 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需办理以下手续 1、购买机票并提出申请: 需要提前3天以上到航空公司所属售票处或航空公司授权的机票代理点购票,并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填写“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申请书”,内容包括:儿童姓名、年龄、始发地、目的地、航班号、日期、送站人和接站人姓名、电话、地址等项目。 航空公司售票处接受申请并核实无误后,将填开客票并向到达站拍发“无成人陪伴儿童”乘机电报。航空公司售票处将有关电报和申请单交给旅客并约定在机场的交接地点和方式。 2、注意检查: 申请完毕后,要注意查看机票,核对儿童姓名、乘坐的航班号及目的地等内容,同时,还要注意无人陪伴儿童的机票与一般儿童票的不同之处:一般儿童票只在姓名后注明“CHD”,而无人陪伴儿童票除了在姓名后注明无人陪伴儿童的代码“UM”外,还注有儿童的年龄。 如果购买了一般儿童票到机场后再提出办理无人陪伴儿童服务手续,不予受理。 3、登机: 无成人陪伴儿童应由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陪送到乘机地点,并在儿童的下机地点安排人予以迎接和照料,并提供接送人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号码。此外,家长所留的电话号码要确保准确有效,便于机场工作人员随时联系。 4、接机: 接站时,接机人必须是申请单上登记的人,并需要携带相关证件,便于目的地机场工作人员确定身份及与孩子的关系,并需在交接联上签名,之后才能领走孩子。 5、特别注意 由于承运人对无成人陪伴儿童负有责任并需提供特殊服务和照顾,对同一航班的其他旅客会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每一航班运送的无成人陪伴儿童数量应有一定的限制。 只有采用上述办法,5-12岁的儿童才能独自乘机。乘机注意:儿童无成人陪伴坐飞机,家长须提前三天申请“邮寄”儿童安检时一定要向机场方面出示户口本等身份证明;预留多个联系方式给航空公司。 法律依据: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承运人或者其航空销售代理人在销售客票时,应当将购票人提供的旅客联系方式等必要个人信息准确录入旅客定座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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