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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积金贷款通过后多久放款
释义
    法律分析:审批通过的公积金贷款一般在7-15天内,就能正常放款。公积金贷款的一般放款时间:
    1、公积金贷款(无需复议)的情况下,在提交资料后需要7才能审批通过。
    2、审批通过后,需要过户交易,在过户交易完成产权办出后大概7~10天放款。
    一、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有哪些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贷款利率有差别。
    商业贷款五年以上的基准利率是4.9%,公积金贷款五年以上的基准利率是3.25%。
    2、贷款比例有差别。
    一般情况下,同一套房子,商业贷款可以贷7成,而纯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到8成。
    3、审核流程不同。
    商业贷款是在过户之前审核贷款,而公积金贷款是在办理过户之后再审核贷款。
    4、审批时间不同。
    商业贷款审批需要20个工作日左右,公积金贷款审批需要40个工作日左右,商业贷款快于公积金贷款。
    5、贷款来源不同。
    商业贷款放款源头主要是商业银行等一些房贷机构筹集的社会公众资金,而公积金贷款则是公积金缴存者缴纳的资金。
    6、使用人群不同。
    商业贷款是给众人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开放的,而公积金贷款只有公积金缴存者才可以享受。
    7、利息用途不同。
    商业贷款的利息是商业银行的盈利,归相关的投资人,而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是政府规定用途,只能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8、审批机构不同。
    商业贷款审核只要是银行决定,决定权在银行,而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权在公积金中心,而银行只是执行机构。
    9、年限和额度不同。
    不同城市不同银行的规定是不一样的,但是总的来说商业贷款的贷款年限和额度一般要高于公积金贷款。
    10、二套房贷款额度不同。
    商业贷款对二套房的政策性限制更多,利率更高,而公积金贷款则基本不受二套房贷的政策影响,同样享受优惠政策。
    二、公积金贷款买二手房流程
    1、申请
    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以及购买的二手房的原房主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交予当地的住房公积金,并书面填写申请表。
    此后,公积金相关业务人员会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该职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
    2、担保
    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
    3、审核
    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后通过审核、审批,这里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会通知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合同公证等手续。
    4、放款
    借款人以上所有手续办理完毕后,由中心向委托银行发出《准予放款决定书》,并通知银行放款。
    5、还款
    办完上述一系列流程后,最后就是购房者还款,购房者可以按借款合同中月还款额的约定,按月向银行还款就可以了。
    三、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流程
    1、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当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提供想换资料。
    2、需要提供的资料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申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若申请人已婚,则需要提供配偶的相关资料以及结婚证);
    3、家庭稳定经济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公积金核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银行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及时报送公积金核心。公积金核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5、银行按公积金核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借款人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核心复核,符合通过后,等待放款。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六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一条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二十二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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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6:2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