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不属于赃物,经过警察调查取证后可以取回的。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二百八十四条 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全面审查证明证据收集合法性的证据材料,依法排除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后证据不足的,不得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发现侦查人员非法取证的,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并可另行指派侦查人员重新调查取证。
 第二百八十五条 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结案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二)是否采取了强制措施及其理由;
 (三)案件的事实和证据;
 (四)法律依据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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