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年限不是房子的产权年限,而是 土地使用权 的年限。房屋的产权永远是业主的,而土地是国家的,业主只有使用权。 土地出让 是有偿的,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需继续使用,需提出申请并缴纳 土地出让金 。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八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 法规 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