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成立前,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提供的询问事项应当如实告知。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根据《保险法》第十五条和第二十八条,保险公司可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决定是否承保及承保的费率。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成立前,被保险人对保险公司提供的询问事项应当如实告知。如果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十五条:保险人有权就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提出询问,并在保险合同中规定对被保险人身体状况的不同承保和承保费率。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保险公司承保保险合同时,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年龄、职业、保险标的等情况,可以决定是否承保及承保的费率。 总结: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有权就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提出询问,并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决定是否承保及承保的费率。如果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已患有鳞状癌,保险公司有权以高额保费为前提承保。因此,购买保险时应如实告知个人身体状况,以确保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