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造假怎么处理 |
释义 | 档案造假怎么处理具体如下: 1、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处理; 2、情节较重的、给予停职检查、调离岗位、限制提拔使用处理; 3、情节严重或者干部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 4、干部人事档案造假行为涉嫌违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 5、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人事档案中必须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应审验,二代身份证应正反面都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新进员工应在复印件空白处标注“此为本人真实身份证之复印件”,并签字确认; 2、证书复印件①原件应审验,②证书包括职称书、学位证; 3、管理及技术岗位的员工,应有其原工作单位出具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4、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 5、工作申请表; 6、聘用岗位有要求的,应有岗位要求规定项目的县区级以上医院体验报告; 7、从事保卫等重要岗位的,应有相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8、法规规定的特殊岗位,应有职业资格或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9、劳动合同正本一份; 10,转正审批表; 综上所述,对于档案造假行为,具体如何处理,可以参考第九条的规定,当档案中有明确的档案造假行为情况的,应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 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给党组织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条 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十四条 档案馆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委托档案整理、寄存、开发利用和数字化等服务的,应当与符合条件的档案服务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约定服务的范围、质量和技术标准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 受托方应当建立档案服务管理制度,遵守有关安全保密规定,确保档案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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