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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丢了怎么办?
释义
    律师解析:
    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
    一、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补办的条件
    1、土地证书灭失的可申请补发。
    二、补办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程序及应提交的相关文件
    1、土地权利人应当向原土地登记机关报失;
    2、土地权利人在土地登记机关规定的媒体上声明其土地证书灭失;
    3、土地权利人应提交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
    4、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5、经审核,属补发之列的,土地登记机关应做出补发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6、单位领导审批、签字、盖章;
    7、补发的土地证书应注明"补发"字样,填写土地登记卡、归户卡。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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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6:5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