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讲述了身份证丢失后的一些处理方式。如果身份证被他人冒用,则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则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解决方法是去注销身份证重新办理户口。 法律分析 有可能会被办理电话卡或者贷款,但是没关系。本人只要去注销身份证重新办理户口即可。丢失后被他人冒用,丢失证件者不承担责任: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拓展延伸 丢失证件是否需要登报声明? 丢失证件是否需要登报声明?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的规定,自然人因丢失、损毁等原因无法证明其享有民事权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的目的是为了在利害关系人申请前,使该利害关系人得知该民事主体存在,以便其申请公示催告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因此,丢失证件的登报声明并非《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所规定的必须程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确保权益人的利益,登报声明仍然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总之,丢失证件的登报声明并非强制性的程序,但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 结语 即使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也不要担心。只要本人去注销身份证并重新办理户口,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公安部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而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不要让一个简单的身份证问题影响到自己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