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为工伤主要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认定:1、死者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2、是否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3、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况,“48小时内”是硬指标,如超过48小时,那么患者的疾病就不是突发性疾病,按规定就不能视同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