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玩忽职守罪的判定标准: 1.造成死亡回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10人以上律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史30万元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3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 3.询私舞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4.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5.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6.海关、外汇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巨额外汇被骗或者逃汇的; 7.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8.拘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