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逾期不验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扣留机动车,并督促当事人限期对机动车进行补检,同时可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以200元的罚款,扣3分。逾期未年检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会给道路交通造成极大安全隐患,所以对逾期未年检的车辆,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