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议庭人数可以是几个人,是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以下: 1、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2、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出结果还开庭吗 合议庭合议后会不会判决,需要看到合议的结果,以下: 1、如果事实认定清楚,不有异议的话,认为可以判决的,就会宣判; 2、如果认为还需要核实的,会安排开庭审理。 合议庭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基本审判组织,其成员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临时组成的,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则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如果意见分歧,应当少数服从多数,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应当记入评议的笔录,由合议庭组成人员签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四条 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