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女方一般不可以在娘家法院起诉离婚,但有特殊情形的除外。 一、民法婚姻中离婚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吗 还没有离婚一般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二、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户口怎么办 对于离婚迁户口回娘家流程为:女方在离婚后,要将户口迁回娘家的情形,是需要由女方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出证。然后向娘家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证明,最后由女方到娘家后持迁出证以及迁入证明向娘家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最终将户口迁到娘家,原户口注销。 三、嫁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嫁妆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嫁妆一般是指女方结婚之前由女方娘家给女方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但若该嫁妆产生于结婚登记后的除外。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工资等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