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怎么要回彩礼? |
释义 | 双方未登记/未共同生活/婚前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可要求彩礼返还;离婚为条件;共同生活时间不只看长短。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时,如果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4、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的,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5、共同生活的期限,不可单纯以时间长短来衡量,应结合双方的具体情况。有些情况下,虽然共同生活时间仅几天,但双方确实以缔结婚姻关系为目的结婚,仅因感情不和而离婚,不能认定双方未共同生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该内容由 马阳阳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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