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广州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广州市办理结婚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及程序。内地居民需要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没有配偶且没有与对方当事人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以及双方申请人需要提供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包括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法律分析 在广州市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 没有配偶,也没有与对方当事人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3. 双方申请人需要提供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9 二、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a)结婚登记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b)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结语 在广州市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需要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1. 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 没有配偶,也没有与对方当事人存在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3. 双方申请人需要提供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三张。办理结婚登记的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章 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第十六条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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