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作证明材料开具如下: 1、应当载明劳动者姓名、用工形式、工作期限、工作岗位、最高学历、身体状况、劳动报酬、证明错误责任等内容; 2、由单位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写下签订日期; 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工作证明的用途如下: 1、办理签证。在办理签证的时候,一般需要提供各种材料,其中就包括了这个工作证明。签证的办理需要提供的这个证明,有时候也是要看国家的。不同的国家,对这个的具体要求是不太一样的; 2、申请信用卡或者是贷款。如果是办理信用卡或者是贷款的话,也是需要一个工作证明和工资明细表的。这个工作证明其实就是为了证明,在一定程度上是符合还款能力的,也是作为借鉴还款能力的一个范围; 3、就业考试、资格考试。各种相关的资格证书的考取,有时候就需要这个证明。像是现在各种执业证的考取,就是这么个道理; 4、职称评定。比如说是老师、医生吧,需要进行职称评定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这个证明的; 5、需要申请生育险报销的。如果是需要申请生育保险的话,就需要这么一个证明来作为参考使用。 综上所述,工作证明内容包括员工身份信息、入职时间、工作部门、现任具体职务等内容,并加盖公章。企业在开具证明时要确保证明内容符合客观真实,不可弄虚作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