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随母落户申请 |
释义 | 法律分析: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非婚生子随母落户申请流程:由孩子的妈妈本人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孩子妈妈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妈妈自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管理窗口,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户籍管理工作人员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通过后,办理户口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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