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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计划生育在哪里办?
释义
    去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计生机构证明等材料。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需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基本情况并经单位签署意见,由乡(镇)政府审核后发放。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需重新申报并经相关部门审批。
    法律分析
    去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
    需备的材料:
    (一)结婚证
    备注:离异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
    (二)全家户口本;(户口本是集体户的,首页不能带出来的话,可以用复印件再加盖红章代替)。
    (三)近3个月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查环查孕证明(即B超证明),怀孕的可提供母婴保健手册。
    (四)领证人小一寸免冠近照一张。
    (五)下列情况另需提供不同材料:
    1、政策内生育二孩及以上的,提供再生育证(准生证)或再生育证明材料;
    2、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
    3、提供男(女)方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和乡镇(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分别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
    办理流程:
    第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第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结语
    办理户口迁移需准备结婚证、户口本、B超证明等材料。离异者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丧偶者提供死亡证明和户口注销证明。领证人还需提供近照一张。根据政策不同,再生育需提供相应证明。办理流程包括领取《生育服务证》、填写基本情况、审核并登记、保存证件。如需生育第二个子女,需重新申报并办理相应手续。请按照以上要求前往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四条 民族自治地方实行计划生育的具体办法,由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的基本原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二章 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 第八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根据其职责和特点,支持和配合政府做好促进人口发展、家庭建设、生育支持等方面的工作。
    各级计划生育协会应当做好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服务、计划生育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家庭健康促进等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四章 计划生育服务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支持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健全孕产妇、新生儿危重救治体系,保障母婴安全和健康。科学规范开展计划生育技术和生殖健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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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4:3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