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债务人在去世前有债务,按债务人的财产偿还。如果债务人继承人没有还款意愿,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法律程序主要考虑,欠债人欠的债是为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欠债人的遗产是否有人继承,欠债人是否有担保人。在有担保人情况下,欠债人家庭不同意还款,且欠债人遗产又不够抵债,可要求担保人偿还剩余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被继承人税款、债务清偿的原则】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清偿被继承人税款、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的原则】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时税款和债务的清偿】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