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刑事案件,开完庭了还没下判决,今天司法局的打电话说让我去调查!这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预计被判缓刑,不是坏消息。法院已向司法局送达适用缓刑人员征求意见书,要求当事人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因此,当事人被宣告缓刑的机率很大。 法律分析 结论:预计你会被判缓,这不是坏消息。解析:法院还没有判刑,让当事人去司法局,说明法院已经向司法局送达了《适用缓刑人员征求意见书》,司法局让当事人去,是进行审前社会调查,了解基本情况,当事人被宣告缓刑的机率很大。 拓展延伸 被要求调查刑事案件,为何庭审尚未结束? 庭审结束前被要求调查刑事案件可能有多种原因。首先,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新的证据或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以确保案件的公正和完整。其次,可能存在相关证人或关键人物尚未出庭作证,需要调查他们的证词或相关信息。此外,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程序上的问题,需要进行调查和解决。还有可能是法庭需要更多时间来审查案件的细节和证据,以作出准确的判决。总之,庭审结束前被要求调查刑事案件是为了确保案件的公正、完整和准确,以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结语 结论:预计被判缓刑,并非坏消息。法院已将《适用缓刑人员征求意见书》送达司法局,要求进行审前社会调查,这意味着被宣告缓刑的可能性很大。庭审结束前要求调查刑事案件可能有多种原因,包括出现新证据、证人未出庭或程序问题等。这些调查旨在确保案件公正、完整和准确,维护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五章 监察程序 第四十七条 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被调查人采取强制措施。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查,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补充调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调查完毕。补充调查以二次为限。 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的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监察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 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20修订):第九条 行政执法机关接到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通知书后,认为依法应当由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可以自接到不予立案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请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复议,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行政执法机关提请复议的文件之日起3日内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行政执法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仍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建议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立案监督。 公安机关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的立案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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