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对假释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后,法院作出裁决后,裁定准许假释的,当事人就能出来。而作出裁定的期限一般不超过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第八十二条【假释的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一、申请假释需要哪些材料 申请假释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一)《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 (二)终审法院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印件; (三)罪犯计分考核明细表、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 (四)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五)提请假释的,应当附有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六)根据案件情况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提请减刑、假释的,应当同时提交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签署意见的《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