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离婚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
释义 | 协议离婚时,一方不到场,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诉讼离婚中,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离婚案件原告必须出庭吗,离婚诉讼被告必须出庭吗 1、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2、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二、法院传唤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法院传唤不去的后果如下: 1、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非必须出庭的被告,经传唤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或者延期审理。 民事诉讼中的缺席判决,即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缺席判决适用于下列情况: 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提出反诉的; 2、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 3、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4、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5、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 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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