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即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不得被侵害。身体权与健康权有区别,前者是指身体不受非法侵犯的权利,后者是指身体健康不受不法侵害的权利。身体权纠纷属于健康权纠纷。 法律分析 身体权的权利内容有: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 【辟谣】 问:身体权和健康权有区别吗? 答:有区别。 身体权,是指公民的全部身体以及身体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受不法侵犯的权利。身体权在我国的民法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在宪法中规定了“公民的身体不受非法搜查”。健康权是人身权中的一项“具体的物质性人格权”,是指人的身体健康不受不法侵害的权利。 【提醒】 问:身体权纠纷属于什么纠纷? 答:身体权纠纷属于健康权纠纷。 拓展延伸 身体权的保护范围和限制条件是什么? 身体权是指个体对自己身体及身体健康的控制权。在法律上,身体权享有保护,并受到一定的限制条件。身体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自由与尊严、个人隐私、身体安全等。个体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医疗治疗、参与生殖选择、保护个人隐私等。然而,身体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条件,如公共卫生安全、社会道德、他人权益等。在特定情况下,法律可能对身体权进行限制,如强制隔离、强制治疗等。综上所述,身体权的保护范围和限制条件是一个动态平衡的过程,旨在维护个体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 结语 身体权是指个体对自己身体及身体健康的控制权,享有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条的规定,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与健康权相比,身体权强调个体对身体的自主权,而健康权则强调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身体权的保护范围包括个人自由、尊严、隐私和身体安全等,但也受到公共卫生安全、社会道德和他人权益等限制。维护身体权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平衡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法律依据 我国《宪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