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协商确定赔付金额和处理方式。医患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应当签署书面和解协议书。 法律依据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条,医患双方选择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应当在专门场所协商,不得影响正常医疗秩序。医患双方人数较多的,应当推举代表进行协商,每方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应当坚持自愿、合法、平等的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权利,尊重客观事实。医患双方应当文明、理性表达意见和要求,不得有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