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风险是什么? |
释义 | 上诉的最坏结果是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是维持原判决、改判或撤销,上诉一次失败后可以申请再审但不能再上诉,上诉需要符合条件包括上诉主体是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或代理人、上诉对象是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在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并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副本。 法律分析 一,上诉最坏的结果是什么? 1.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3.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4.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审。 二,上诉一次失败还能再上诉吗?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上诉一次没有成功的话,判决就会生效和执行,不能再上诉了,但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期间不影响案件的执行。 二审终审制是指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的制度,对于第二审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等不得再提出上诉,人民检察院不得按照上诉审程序抗诉。《民事诉讼法》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两审终审制度。所谓两审终审制度是指某一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后即告终结的制度。 三,提出上诉的条件 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如果不服,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行为,称为上诉。当事人依法享有的这一项诉讼权利叫上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是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或依法享有上诉权的诉讼代理人。这些人应是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一审判决确定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审中的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以及经特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也可以代为行使上诉权除此之外,其他人无权对该判决或裁定提起上诉。 2、提起上诉的对象必须是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最高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依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作出的判决、裁定,法律规定不得上诉的其他裁定,都不准上诉。另外,调解协议也不能上诉。 3、必须在法律规定的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对判决提起的上诉期为15日,裁定为10日。居住国外的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限为60日。 4、提起上诉必须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并根据被上诉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 因此如果符合上诉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提起上诉,或者是发现明显的判决有误的情况,也是可以提出上诉的,但是上诉后的结果也不一定会按自己想的结果来,最好的结果就是维持原判,如果是刑事诉讼的话,那么就会退回重审。 结语 上诉的最坏结果可能是原判决或裁定被维持,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或者原判决或裁定被改判、撤销或变更,认定事实错误或适用法律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被发回原审法院重审或改判;或者原判决存在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被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上诉一次失败后,不能再次上诉,但可以申请再审。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度,即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判即告终结。上诉的条件包括提起上诉的主体必须是享有上诉权的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上诉的对象必须是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必须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并向原审法院提交上诉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四节 第二审程序 第八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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