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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征收土地没用完归属权怎么办
释义
    土地征收是由国家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将土地的所有权收归国有,再以划拨、出让等方式给项目建设方,这时土地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就算建设用地没有用完,土地的所有权也还是归国家或项目建设方所有。原所有土地的村民已经取得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也就失去了土地所有权。
    土地被征用后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归征收政府所有,土地所有权由集体所有转为国有,除非原户主获得国家批准拨用或者通过土地交易市场购买,否则不管多久原户主都不能获得土地使用权。
    土地征收程序是:
    1、提出用地申请、拟定征用土地的方案;
    2、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审核,以书面形式公告;
    3、根据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发布公告;
    4、落实征地补偿与安置资金,交付土地。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予以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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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