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假释考验期的含义是什么? |
释义 | 关于法律规定假释考验期什么意思?的法律问题, 一、法律规定假释考验期什么意思? 假释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根据《刑法》第83条的规定: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二、假释考验期的考查内容是什么?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监督机构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监督机构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犯罪分子在假释期内没有再犯新罪,没有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漏罪没有判决,或者没有严重的违法行为的,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犯罪分子的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经过考察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没有犯新罪,也未发现有其他应予撤销假释的法定情形的,假释考验期满,就应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由负责考察监督的公安机关公开予以宣告。 三、假释考验期限如何计算 (一)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二)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三)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国《刑法》当中明确的规定有假释的,但是假释也是有假释考验期的,比如说被判处有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罚1/2以上的,认真的遵守监督的规章制度,没有在犯罪的表现是可以对此采取假释的措施。但是假释考验期是剩余的刑期。 相关内容:撤销缓刑或假释的后果是什么? 很多罪犯在关押的时候表现得非常好让国家认为其有悔过的决心而给予了缓刑或者假释的决定,但是这样好的机会也总是被那些犯罪人给浪费而被撤销,那么, 撤销缓刑或假释的后果是什么?其实被撤销的后果无非就是继续原来的处罚而没有任何的减轻机会。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一、撤销缓刑或假释的后果是什么? 1.成功的假释:认为原判刑罚巳经执行完毕。 2.失败的假释:假释被撤销。三种情形以及处理方式: (1)发现漏罪。这是指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未判决的罪。 ①发现的漏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在所不问;是同种罪,还是异种罪,也在所不问。也即,即使发现的漏罪是过失犯罪、同种犯罪,也应撤销假释。 ②撤销假释后,对前罪和漏罪先并后减,即将前罪刑期和漏罪刑期进行合并,然后减去 前罪已执行刑期。注意:已经经过的考验期,不算已经执行的刑期。 ③如果在考验期期满后发现漏罪,就不能撤销假释,只能另行起诉审判。 (2)又犯新罪。这是指在考验期内犯新罪。 ①又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在所不问;是同种罪,还是异种罪,也在所不问。也就是说,即使又犯的新罪是过失犯罪、同种犯罪,也应撤销假释。 ②在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并在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应当撤销假释。 ③在考验期限内犯新罪,但在考验期满后才被发现,应当撤销假释。 ④撤销假释后,对前罪和新罪先减后并,即先用原判刑期减去已执行刑期,然后用剩余 刑期跟新罪刑期合并。注意:已经经过的考验期,不算巳经执行的刑期。 ⑤在考验期满后犯新罪,不能撤销假释。注意:可以成立累犯。因为假释考验期满就视为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3)在假释考验期内,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监管规定,应当撤销假释,收监执行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在假释考验期内,对被假释的犯罪人应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被假释的犯罪人,应当遵守 下列规定: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②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③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④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注意】在假释考验期内,没有剥夺犯罪人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 权利。这一点和管制不同。 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假释考验期的遵守规定和缓刑考验期的遵守规定基本相同。 【总结】缓刑和假释: 二者性质上的区分:第一,发生阶段不同。缓刑发生在审判阶段,在判决时宣告缓刑。 假释发生在执行阶段,执行一定刑期后裁定假释。第二,成功的效果不同。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假释考验期满,认为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综上所述,如果说被判刑需要被拘留关押的人因为表现而被奖励可以假释或者缓刑其实就相当于是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得到了正常生活的自由,但是如果这些人不好好珍惜继续犯罪就只能被取消这样的待遇。 假释考验期多久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10年。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并且公安机关会根据其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如果假释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又犯新罪,无论所犯的新罪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是重罪还是轻罪,都要撤销假释,对新罪作出判决,将新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没有执行完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1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假释犯在原判决前还有没判决的罪,并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也应当撤销假释,对没有判决的罪作出判决,将未判之罪所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已判处的刑罚,按照刑法第70条规定的数罪并罚原则,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罚,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3)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并收监,继续执行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4)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假释犯遵守关于假释的各项规定,没有以上所说的三种情况,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应当公开予以宣告。 缓刑考验期,假释是什么意思,缓刑,假释与减刑的条件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根据《刑法》第72条规定,缓刑的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假释的条件为,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减刑的条件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假释考验期是否折算刑期 假释考验期不折算刑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根据《刑法》第83条第1款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刑法》对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则作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根据《刑法》第83条第2款的规定,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所以,一般来说,假释考验期间,不计入刑罚执行的期间。 假释考验期计入刑期吗 假释考验期计入刑期吗一般是算在其中的。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违反犯新罪、发现漏罪、违反假释监管规定的。假释考验期满,认为原判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宣告。 假释考验期犯罪是不是累犯 假释考验期犯罪不是累犯,不满足累犯构成的刑罚执行完毕条件。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该内容由 姚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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