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简易注销公司的条件: (1)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未开业) (2)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无债权债务) 二、4种适用简易注销的企业类型 (1)有限责任公司 (2)非公司企业法人 (3)个人独资企业 系统会对4种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类型进行判断,符合条件的才允许填报简易注销公告。 三、简易注销公司的流程: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