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不动产一户二宅怎么处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对“一户多宅”和空置住宅,各地要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实践中,政策面上会对自愿退出多余宅基地的村民给予一定的补偿或者激励。当然,对于符合分户条件的,将“一户”依法分为“两户”,也是解决“一户多宅”问题的另一个重要方式。“一户”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通常是以公安部门印发的户口簿为准,如果户口簿上登记的是一家四口人,那么这一家四口人就作为一户,该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2.“一宅”是指一处宅基地,村民一户在本村只能拥有一块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1.农村一户一宅面积标准(1)小户:指三人以下,申请宅基地建房面积不得超过75平方。(2)中户:指四至五人,申请宅基地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10平方。(3)大户:指六人以上,申请宅基地建房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2.一户一宅政策法规什么时候执行?在1986年的时候就开始执行农村一户一宅政策法规,但是农村居民并不是很在意,处于盲目扩建状态,近几年才渐渐的被规范起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第四款规定,农村村民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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