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具体而言,即出自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与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相适应的有法律效力。 合同有效需要具备如下几个条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股东协议具备以下条件的股东协议有效订立股东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股东协议指股东之间对成立公司的一些权利义务的约定。如股东名称、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分红等等。股东协议的内容是发起股东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各自的权利义务,属于发起股东之间的任意性约定。 综上所述,依法签订的股东合同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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