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 土地资源既包括自然范畴,即土地的自然属性,也包括经济范畴,即土地的社会属性,是人类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对象。土地是最基本的自然资源,是农业的根本生产资料,是矿物质的储存所,也是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场所以及野生动物和家畜等的栖息所。土地是陆地上一切可更新资源都赖以存在或繁衍的场所,因此,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就成为各种可更新的资源的保护中心。 为了防止土地大面积的荒漠化,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合理开发土地,合理的去规划建设,杜绝私自占用土地,严禁占用耕地面积去开发企业。“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块土地资源”成为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同样重要,如果以为的重工轻农,以牺牲耕地去追求展示的经济发展,给地球带来的破坏和伤害将会造成未来不可预见的灾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第三十二条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