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身份证怎么挂失 |
释义 | 法律分析:身份证丢失后的挂失办法如下: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充。市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了公安机关证明书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处理丢失和报纸的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在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样做。如有不安,应立即到当地派出所挂失,然后通过网络或媒体挂失声明。现在很多城市也可以异地补办身份证,无需返回户籍所在地。如身份证丢失需补办,建议及时到居住地派出所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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