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房子有男方父母名字怎么分割 |
释义 | 离婚房子如果只有男方父母名字的,则该房产属于男方父母的财产,夫妻双方无法分割;如果既有夫妻双方名字又有男方父母名字的,夫妻双方只能分割双方共有的那部分。 一、男方婚前全款买房离婚怎么分割 房子归谁还要看房屋落在谁的名下。两种情况: 1、如果房屋是落在二人的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涉及到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 婚前买房时,无论谁出资,以下情况都将认定房屋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1、婚前全款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2、婚前两人按揭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婚后还贷,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3、婚前双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登记双方名字,则房子为共同财产。 4、结婚前A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AB名下,视为A将房子的一半送给B,属于AB共同财产。 5、结婚前A全款买房,房子登记在A名下,结婚后将房子变更登记在AB名下,视为A将房子的一半送给B,为AB共同财产。 6、结婚前买房A付首付,房子登记在AB名下,婚后AB共同还贷,则房子为AB的共同财产。 二、二婚男方结婚过世了房子归谁? 二婚男方去世如果房产是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该房产归女方,不参与分割;如果该房产是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该房产进入继承程序,由女方,子女,及男方父母平均分配;如果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女方有一半的房产,剩下的部分再进入继承程序,女方还能再次获得一部分。 三、不动产证上的名字只有夫妻一方怎么办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双方有书面约定的,原则上按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无论谁出资购买的房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因为产权证上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财产,产权的所有人都是夫妻双方。(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在产权证上只写明了其子女的名字,要明确该项不动产的所有权,就只能依据产权证上写明的产权人来判断。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此种情形下房产归属出资父母的子女个人所有。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来分割。(3)如果在产权证上只写夫妻一方和其子女的名字,那么,夫妻中的一方与其子女就成为该项房产的共同所有人。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部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按有关规定进程分割。但对于属于其子女的那一部分房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应作为其子女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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