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沂市律师证补办材料 |
释义 | 律师执业证书丢失需要申请补发时,必须在临沂市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市司法局提交申请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授权律师签名的意见书、登报遗失声明报纸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律师申请执业证书补办时,应当如实填报《律师执业证补发申请表》,以上材料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备案。 法律分析 如果律师执业证书丢失并且需要申请补发,必须在临沂市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并向市司法局提交以下文件: (一) 申请人申请书; (二)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授权律师签名的意见书; (三) 登报遗失声明报纸原件; (四)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 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律师申请执业证书补办时,应当如实填报《律师执业证补发申请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一套复印件备案。 注:登报遗失声明应载明原持证人姓名、性别、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证编号等具体情况。 拓展延伸 根据我国《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的规定,律师执业证是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身份证明,由司法部统一印制,律师执业证分为正本和副本。律师执业证遗失时,律师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补发。 律师遗失执业证后,应立即向相关部门申请补发,否则可能会影响律师的执业活动。同时,律师还应保存好执业证的副本,以备不时之需。对于律师遗失执业证的情况,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以保障律师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七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撤销准予执业的决定,并注销被准予执业人员的律师执业证书: (一)申请人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 (二)对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执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二章 律师执业许可 第五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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