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轨录音在离婚案件中能否作为证据? |
释义 | 录音录像作为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违反法律禁止规定的方法获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此类证据具有不确定的取证时间、直观的证明材料和阶段性的取证时间等特点。它们能更直观地反映客观事实,因此具有较强的证明力,但取证时间通常限于诉讼提起前或正式谈离婚之前,并且多数是围绕对方当事人收集的。 法律分析 录音录像属于视听资料,可以作为证据。但依据司法解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录音录像,不能作为证据。此类证据的特点是: (1)取证时间的不确定性。在婚姻案件中,取类似证据往往不能使得取证对象知晓,或一般只能采取秘密手段,因此,当事人一方往往说了半个小时或更多时间,也不能将要取证的内容表述出来。 (2)证明材料的直观性。不论是录音还是录像,一般都是当事人或其他相关证人直接的表述,特别对于离婚案件中当事人的自述,往往可以认定为自认,一旦反应在录音资料或录像材料上,当事人若想推翻,须另行举出反证。形象性、直观性更能反映出客观事实,因此,此类证据证明力较强。 (3)取证时间的阶段性。一般只能在提起诉讼或与对方正式谈离婚之前,才能取此类证据。并且,绝大多数视听材料证据都是围绕着对方当事人收集的。 拓展延伸 出轨录音的法律效力:离婚案件中的证据规定与实践 在离婚案件中,出轨录音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一直备受争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案件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才能得到有效处理。出轨录音作为一种直接记录当事人言行的方式,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和说服力。然而,其法律效力受到一些限制。首先,出轨录音的合法性需要符合当地的法律要求,如是否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法庭的批准。其次,录音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也需要得到认可。最后,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出轨录音与其他证据的关联性和重要性。因此,在离婚案件中,出轨录音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需要在法律规定和实践中进行权衡和解释。 结语 在离婚案件中,出轨录音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备受争议。其可信度和说服力较强,但受到一些限制。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需要符合法律要求,并综合考虑与其他证据的关联性和重要性。在法律规定和实践中,需要权衡和解释出轨录音作为证据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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