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继承有规定吗 |
释义 | 养老保险继承有规定。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但是死亡者家属不能继承该职工个人帐户中的全部养老保险费用,而只能继承其个人帐户中个人的缴费部分及其利息。 一、重庆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帐户怎样处理 企业当年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按企业实缴金额占应缴额的同一比例计算记入个人帐户。 其计算办法为: 企业缴费记入个人帐户部分为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乘从企业缴费中记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乘企业实际缴费金额除企业应足额缴费金额。 企业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利息补缴后,即在个人帐户中予以补记。职工个人当年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也按上述办法计算。 二、人去世后社保如何处理 参保人去世的,凭相关级别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殡仪馆开具的《火化证明》,带参保人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手册到参保机构申请办理销户即可,届时社保会将个人账户余额退给其继承人继承。 只能退个人账户部分,同时可以申请办理丧葬费。办理要到现在参保的经办机构。 参保人死亡,个人账户余额加利息,全部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或者指定受益人领取。 社保特征: 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 三、职工去世后医保卡里的钱怎么办?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去世后,其个人医疗账户中仍有资金的,家属可以申请办理账户资金清算。 医疗保险是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的,其中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余额属于被继承人自己的遗产,在被继承人死亡时,个人帐户应该予以注销,余额按照法律程序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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