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产过户权籍调查内容包括以下三点: 1、权籍调查是指以宗地为单位,查清宗地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信息等;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时要查验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 3、不动产权籍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基础工作,权籍调查成果资料经不动产登记后,具有法律效力。 需要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有以下四种情况: 1、不动产产权首次登记的; 2、不动产界址、空间发生变化的不动产产权变更、转移等登记的; 3、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权籍调查,但不动产界址、空间发生变化的; 4、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前,已经分别办理土地、房屋或其他不动产登记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本法所称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本法所称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