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医师职称是医院评职称。合同制医师想要评职称需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即可。大学的附属医院中教授,副教授是指在学校中兼职教课或有带研究生资格的人员,两种评定方法不同: 1、本科毕业参加工作一年后,经院内考试,评定初级职称,聘任5年后根据论文,工作表现,等一套评分系统,够格后报卫生局,由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定。副高和正高,需要有课题和专著,并报卫生厅职称评定委员会评定。 2、硕士毕业,直接评定初级,3-5年(各地标准不同)后评定,博士毕业1年后评定主治,再过2年评定副高。 3、博士后出站当即评定副高。但是根据医师法的规定,不管何种文凭和学历,首先要通过医师资格考试,才能从事临床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二十七条 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