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和留党察看二年,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党章规定的其他党员权利仍然保留。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的,应当按期恢复其党员权利,留党察看期间的党龄予以保留。 坚持错误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受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其党籍。对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期满后还不能恢复党员权利,但又没有完全丧失党员条件的,可以延长留党察看一年,到期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条件的,应当开除其党籍。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八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