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算侵犯肖像权? |
释义 | 一、怎么样才算侵犯肖像权 侵犯肖像权的认定如下: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常见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主要是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做商业广告、商品装潢、书刊封面及印刷挂历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肖像权的内容有哪些 肖像权,是指自然人以在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享有的制作、使用、公开以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具体人格权。 肖像权的内容包括: (一)制作权,权利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愿,通过多种艺术表现形式制作自己的肖像,如自拍。 (二)使用权,权利人对于自己的肖像,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如何使用,如自我欣赏。 (三)公开权,权利人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肖像是否可以公开,怎样进行公开。 (四)许可他人使用权,权利人可以与他人协商,签订肖像许可使用合同,准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三、肖像权被侵犯怎么办 第一,被侵权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要求赔偿损失;第二,如果对方不停止侵害行为,可以通过法院依法维护自己的肖像权。符合条件,肖像权人有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也有权要求侵权人对侵害肖像权所造成的物质上的损失,进行经济损害赔偿。 由上可知,当其他人在未经我们的同意下,擅自使用我们的肖像,并且以此营利的,这种行为属于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我们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并且赔偿相关损失。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十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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