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调解协议订立显失公平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解除合同。显失公平合同是指一方因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对自己明显不利、权利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不平衡的合同,违反公平原则。 法律分析 调解协议的订立显失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一方在订立合同时因情况紧迫或缺乏经验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了公平合理原则。 拓展延伸 公正处理不公平调解协议的有效方法 公正处理不公平调解协议的有效方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确保调解协议的制定过程公正透明,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平等保护。其次,对于存在不公平的调解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司法审查或上诉等途径寻求司法救济,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此外,建立独立的调解机构或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加强调解的公正性和专业性,确保调解结果公平合理。同时,加强对调解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专业素养和道德水平,减少不公平调解协议的发生。最后,加强法律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对调解协议的认知和法律意识,使其能够主动维护自身权益,减少不公平调解协议的产生。通过以上综合措施,可以有效地处理不公平调解协议,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 结语 公正处理不公平调解协议,需确保制定过程公正透明,申请司法救济保护权益,加强调解机构公正性,培训监督调解人员,加强法律宣传教育,维护社会公正。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 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