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不动产权利是否需要登记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如何判断不动产权利是否需要登记 不动产物权经登记生效。具体包括:第集体土地所有权。第房屋所有权。第森林、林木所有权。第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耕地、林地等。第建设、房屋用地使用权。第海域使用权。第地役权。第抵押权。第九、属于兜底条款。即法律规定的其他需要登记的不动产权利。 二、什么不动产权利需要登记 在继承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动产物权基础上,进行归类融合,法律以罗列的方式列举了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森林和林木所有权等十大项、十余种权利类型,明确了不动产登记的物权体系,基本实现了全覆盖,统一了登记范围,具体如下: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三)森林、林木所有权; (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房屋用地使用权; (七)海域使用权; (八)地役权; (九)抵押权; (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本条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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