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可以拒绝提供吗? |
释义 | 法律援助的主旨是为经济困难的人提供法律帮助。法律援助可以根据情况拒绝提供,如受援人经济状况变化、案件终止审理、自行委托代理人或要求终止援助。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收取补贴,标准由司法行政部门确定。法律援助途径包括法院指定辩护人和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需提供特别困难的书面证明。申请需签订法律援助协议书。 法律分析 一、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可以拒绝提供吗? 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但是,这并不表明法律援助中途不能停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 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该项法律援助: (一)受援人的经济收入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 (二)案件终止审理或者已被撤销的; (三)受援人又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 (四)受援人要求终止法律援助的。 二、法律援助收费吗? 如果收费的由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还可以并处所收财物价值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结案材料后,应当向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补贴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参与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的平均成本等因素核定,并可以根据需要调整。 三、法律援助的途径有哪些? 1、法院指定 法院指定主要是指在刑事案件中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公诉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为盲、聋、哑和未成年人的,如果没有指定辩护人,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其他残疾人和老年人为被告而因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法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3)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律师。 (4)法院认为案情重大,需要进行辩护的,法院也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2、向法律援助机构或司法行政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向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行政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必须由单位或居民委、乡村出具特别困难的书面证明,如果申请事由合理,受理机构应当在收到当事人书面申请的20天之内予以答复。当事人如果对不予援助的决定有异议,可以要求重新审议一次。如果法律援助机构同意提供法律援助,当事人、法律援助机构、承担法律援助的律师三方需要签订法律援助协议书,以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有上述可以得知,需求法律援助的途径有2个,既可以由法院指定,也可以自己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条例》,法律援助的提供和终止都有明确的规定。法律援助机构可以拒绝提供援助,但必须有正当理由,并且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擅自终止援助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同时,法律援助机构在收到结案材料后应支付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给指派的律师。至于法律援助的途径,可以通过法院指定辩护人或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无论哪种途径,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十二条 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五章 律师协会 第四十三条 律师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是律师的自律性组织。 全国设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地方律师协会,设区的市根据需要可以设立地方律师协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律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给予停止执业三个月以下的处罚: (一)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 (二)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 (三)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 (四)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 (五)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