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胁迫几年起撤销 |
释义 | 婚姻胁迫可在胁迫行为终止后一年内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其他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包括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结婚和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期限为一年。收集证据时需注意身份证明、结婚证、受胁迫一方的请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威胁记录和证人证言等。 法律分析 一、婚姻胁迫几年起撤销 婚姻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撤销。因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申请撤销婚姻的期限是一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有以下: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结婚、一方不如实告知患有重大疾病结婚等。且当事人申请撤销婚姻的时间期限为一年。若超过该期限的,受害人丧失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可撤销婚姻证据怎么收集 可撤销婚姻证据收集应当注意收集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的证据、以及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比如被威胁、胁迫的记录、证人证言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的规定,婚姻胁迫是可以撤销婚姻的情形之一。受胁迫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因此,在收集可撤销婚姻的证据时,需要注意收集双方的身份证明、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婚姻关系的文件,以及受胁迫方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请求的证据,如被威胁、胁迫的记录和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四十条 行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符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习惯时,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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