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企业职工养老金的归属问题 |
释义 | 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破产企业则由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离退休费、医疗费。 法律分析 破产企业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和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负责管理。破产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其离退休职工的离退休费、医疗费由当地社会养老、医疗保险机构分别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中支付。 拓展延伸 破产企业职工养老金的维权与保障措施 破产企业职工养老金的维权与保障措施是确保破产企业职工能够合法享受应有的养老金待遇的重要问题。在面临破产的情况下,职工养老金的归属问题常常引发争议。为保障职工权益,应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和政策措施。首先,加强法律监管,明确养老金的归属原则和程序,确保破产企业按时足额缴纳养老金。其次,建立专门的维权机构,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职工维护自身权益。此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破产企业的监管,防止养老金被滥用或挪用。最后,加强舆论监督和公众参与,推动政府和企业对职工养老金问题的重视,形成共同维权的合力。通过这些维权与保障措施,可以有效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 结语 破产企业职工养老金维权与保障措施的建立是确保职工合法享受养老金待遇的关键。加强法律监管、建立维权机构、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推动公众参与,都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些措施,能够有效保障破产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第十五条 国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健全乡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009修正):第六章 待遇 第三十二条 社会力量所办学校的教师的待遇,由举办者自行确定并予以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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