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哺乳期内,公司不可以降职降薪。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因此,职工生育后,公司不可以降低待遇,这个行为是不合法的,职工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投诉后还是无法解决的,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如果在哺乳期,原来某些职位目前可能不能胜任。在此情况下,经过协商,用人单位可以调换其工作岗位,但必须有足够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原岗位,而且必须与劳动者协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足够证据证明你不能胜任原工作,而单方面调换职位,你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九条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各单位在执行国家退休制度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歧视妇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