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您的公积金之前有和您的某张储蓄卡绑定,那钱就会打入到您绑定的账户。如果之前没有绑定银行账户,那么公积金的办理人员收取需要提取公积金的账户金额的相关资料时候,会让您提供需要打入账户的账户信息复印件(存折或者银行卡的复印件)然后会直接打入到您提供信息的账户里。但是公积金提取只能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单位或职工提取的款项在业务办理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提取人的个人储蓄账户或单位结算账户。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